【東森新聞報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從6月12日起,台灣民眾可持有效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台胞證)和有效的簽註在香港(新聞、網站)進行短期(7天為限)停留。 此項利多,是中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與香港入境事務處近日所作出的協商結果。 據新華網引述中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負責人的聲明,表示先前台灣民眾持台胞證可過境香港,但若是以香港為目的地的台灣民眾前往香港,則需事先向香港入境事務處申請入境許可。 但在中國大陸的台灣民眾,由於沒有相應的受理機構,前往香港諸多不便,相關單位在接獲台灣民眾反映此問題後,決定作出這項決議。 據了解,中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經與香港入境事務處協商的結果,表示台灣民眾可持台胞證到香港進行7天的短期停留,而這將為在中國大陸的台灣民眾前往香港提供許多便利,同時也惠及台灣民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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