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生吊照 有條件重考
【中時電子報 】
黃如萍/台北報導遭終生吊銷駕照的民眾有機會重新考領駕照了!遭終生吊照的駕駛人只要六至十二年內沒有無照駕駛違規行為,接受再教育訓練後,可重新考領短期駕照。新規定預計七月上路。

交通部路政司長李泰明指出,遭吊銷駕照者考領的一年短期駕照,駕駛經歷不得累計,即不得申請同級車類職業駕照或高一級車類駕照考驗及換發國際駕照。


交通部草擬《受終生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考驗辦法草案》,肇事致人死亡逾十二年、肇事致人重傷逾十年、肇事致人受傷逾八年,其他案件逾六年,且期間未有無照駕駛違規情形,經公路總局企訓中心再教育訓練,領有有效訓練合格證書,即可考領一年短期駕照。再教育時數,汽車駕照不得少於十八小時,機車駕照不得少於十二小時。

交通部統計,每年遭終生吊銷駕照者約三百人。李泰明表示,駕駛人取得短期駕照期間,若無遭記點、吊扣及吊銷等違規行為,一年期滿後即可申請換發有效期限六年的新駕照。

倘若短期駕照期間,駕駛人遭記點處分,一年期滿後,僅能再申領一年有效期的短期駕照;若遭吊扣駕照,短期駕照期滿後,不得換發駕照,必須再訓練後重新考領一年短期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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